【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如何有效地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关键词: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导语: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能够满足顾客和相关方的需要及期望的体系。这里包含着对有效性的最基本的也是最终的判断标准,即对顾客和相关方需求满足的程度,程度越高,有效性则越强。
这里的"有效"指的是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有效性。按照ISO9000:2014《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对质量的定义,质量即"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质量的主体包括产品、过程和体系。显然,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能够满足顾客和相关方的需要及期望的体系。这里包含着对有效性的最基本的也是最终的判断标准,即对顾客和相关方需求满足的程度,程度越高,有效性则越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一套系统、科学、严密的质量管理的方法,它由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80个成员国和19个国际或地方组织的专家,吸纳了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为各类组织提供了一套标准的质量管理模式。
在我国,各类企业组织都竞相采用这一标准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但实施结果却大相径庭。有的企业取得了非常好的管理效果,而更多的企业实施的最终结果只是"一纸文书",整个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绩效并没有得到改善。换句话讲,这类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不足。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企业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不足,怎样才能提高企业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活动的有效性呢?简单归纳以下几个方面:缺乏质量理念支持;缺乏监督考核制度支持;企业的执行力度低。现分别对以上三点进行如下分析和探讨:
企业产品品质一定要体现顾客的需求,若离开了顾客的需求,以自我想像来代替顾客的需求,是无法开发市场与占领市场的。而顾客的需求是价值观的需求。顾客的需求,不仅仅包括产品的功能、作用、用途、使用方法,这些物化的需求,还包括顾客的心理文化需求与安全需求。顾客的文化需求与安全需求是高层次的需求,会决定他们的低层次需求的取舍。如,一个产品包装非常精美,但品质非常低下,顾客是不会需求的。再如一个产品具有先进的功能与用途,但若产品对顾客的身心有负面的影响,顾客也不会敢要的。
1. 质量理念树立
顾客对于企业的重要作用相信企业管理者都有非常的认知度。关键是,有的企业只是把这句话作为一个口号,并没有将这句话的思想贯彻到实际管理和经营过程中,自然也就不会真正实现顾客满意的要求,体系的有效性也就无从谈起。以顾客为中心,首先企业应当想办法识别顾客的需求,并且通过策划要把顾客的需求转化为企业具体的经营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的标准,并保证在转化过程没有将顾客的需求错误理解;顾客对产品和服务的反馈,企业应当及时跟踪,并做出反馈,满足顾客的期望,甚至超越顾客的期望。这些工作显然不是一两句口号就能完成的,它需要企业的所有的人员对企业与顾客的关系、自己与企业、自己与顾客的关系形成一种共识,并且把这种共识指导具体工作并达到工作目标。
2. 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考核体制
一个完善的监督考核体制能促进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的运行。目前诸多成功的企业普遍采用"目标管理"手段,并将目标管理与监督考核体制有机地结合起来管理,将企业的方针目标逐层分解(从部门、科室、车间和班组到个人)并建立监督考核体制。部门的质量目标应依据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结合本部门业务的特点来确定部门质量目标项目,目标值应依据历史业绩、公司质量目标值,结合目前经营、技术、生产等现状综合确定。
3.提高管理执行力
执行力是一种能力,其内涵广泛,包罗各种学科、方法、思想的概括,执行力的关键在于透过企业文化影响企业所有员工的行为。质量管理过程需要要求全员参与,但如何让全员积极地加入到质量管理体系中来,这就要公司领导来动员大家,要求大家一定要按公司的规程来办事。执行力不是仅仅要求员工按公司的规程去做事,更重要的是在这种规程下做事的同时,想出更好、更有效的方法。执行力度对一个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正所谓:一流的点子和三流的执行力,不如三流的点子和一流的执行力。如果执行力度不够就是再好的质量管理模式也不能够有效的运行,所以我们需要着手解决执行力度低下的问题。纵观那些普遍存在执行力度低下现象的企业,其原因分析后可总结如下:
- ⑴ 度贯彻不够,虎头蛇尾。
- ⑵ 管理制度部门化,形成冲突。
- ⑶ 制度留于形式,缺少针对性和可行性。
- ⑷ 制度在执行过程,流程不合理。
- ⑸ 工作过程中缺少科学的指导(作业)方法。
- ⑹ 工作中缺少有效的监督体制。
企业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时要充分考虑以上的几点因素,才能制定出好的管理制度,才能更有效的推动质量管理在企业中的有效运行。企业应充分重视执行力建设工作。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再好,没有好的执行力也是枉然。
综上所述,质量理念、考核制度、执行力度之间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需要正确地将这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不可只利用一项、二项或重点突出其中的一、二项而使它们之间失去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