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2
皮尔•卡丹质量事件的启示
关键词:皮尔•卡丹,质量事件
近日有消费者向北京某媒体投诉,称其购买的皮尔•卡丹皮衣存在质量问题,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显示皮革撕裂力不达标,同时提出90万元索赔。对此皮尔•卡丹中国总代理否认存在质量问题,并表示消费者送检的样本是非硬性要求检测的“辅料”,公司方面给出的主料撕裂力检验是合格的。
此次质量事件给予我们两个启示:
其一,皮尔•卡丹质量事件所引发的“业内潜规则”。皮尔•卡丹称消费者送检的样本是的“辅料”,而公司送检的主料是合格的,这种说法为偷换概念,将“检验符合规定”等同于“产品符合规定”。在我国,企业自己的生产产品是否委托相关权威机构进行检验,是企业自主行为,选择哪些材料及指标进行检验也是由企业选择。而此规矩具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产品质量由企业负责。即厂家必须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而皮尔•卡丹产品不合格,这是不争的事实。
其二,高额索赔引发的欺诈嫌疑,也就是传说中的职业“碰瓷”买家。根据法律规定,当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要求增加的的赔偿应是商品价格一倍,而此次事件中,消费者索赔数额为90万,如此天价索赔让人不禁对于消费方的动机产生了怀疑。
通过皮尔•卡丹质量事件,我们了解了“业内潜规则”与“碰瓷”买家。经营者应对产品质量负责,不管是主料还是辅料,都是商品的组成部分,主料检测合格不能说明商品没有质量问题。而作为买家,将消费者维权作为获利的途径也实在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