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据过程控制预测过程能力
关键词:过程控制,过程能力,特殊原因
统计过程控制系统的目标是对影响过程的措施做出经济合理的决定。也就是说,平衡不需控制时采取了措施(过度控制或擅自改变)和需要控制时未采取措施(控制不足)的后果,在特殊原因和普通原因的关系下处理过程风险。
过程在统计控制下运行是指仅存在造成变差的普通原因。这样,过程控制系统的一个作用是当出现变差的特殊原因时提供统计信号,并且当不存在特殊原因时避免错误信息。从而对这些特殊原因采取适当的措施(或是消除它们,或是如果有用,永久地保留它们)。
如何根据过程控制预测过程能力
讨论过程能力时,需考虑两个在一定程度上相对的概念:
过程能力由造成变差的普通原因来确定,通常代表过程本身的最佳性能(例如分布宽度最小),在处于统计控制状态下的运行过程,数据收集到后就能证明过程能力,而不考虑规范相对于过程分布的位置或宽度的状况如何;
然而,内外部的顾客更关注过程的输出以及与他们的要求(定义为规范)的关系如何,而不考虑过程的变差如何。
一般说来,由于受统计控制的过程服从可预测的分布,从该分布中便可以估计出符合规范的产品的比例。只要过程保持受统计控制状态并且其中分布的位置、分布宽度及形状不变化,就可以继续生产相同分布的符合规范的产品。对过程采取的第一个措施就是将过程定位在其目标值上。如果过程的分布宽度是不可接受的,该策略则允许生产最小量不符合规范的产品。通常要求对系统采取措施从而减少产生变差的普通原因来改进过程的能力,从而始终符合规范。
简言之,首先应通过检查并消除变差的特殊原因使过程处于受统计控制状态,那么性能是可预测的,这时便可评定其满足顾客期望的能力,这也是持续改进的基础。